10月30日,上证所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针对市场和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部分上市公司停牌时间过长、停牌随意性过大等问题,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上市公司滥用停牌行为。笔者认为,沪深交易所对制订股票停牌制度的理念需要改变。
股票停牌是上市公司的权利。在发生重大事项时,股票及时停牌可确保投资者在同一时间公平获取信息,减少信息不对称,这是有利一面。但现在的问题是,上市公司股票停牌过于随意、时间过长。比如有股民在今年5月前后买入4只股票,结果全都停牌,直到股市回暖也未复牌,投资者失去了高位卖出的机会,造成了重大损失。
沪深交易所制订停牌制度的指导思想是,尽可能降低重大事项的不确定性对投资者造成的风险。但股票能够在市场随时变现交易,更是投资者的一项重要权利,如果股票停牌制度过度伤害了投资者的这项权利,那么停牌制度就可能存在问题。
上证所此前已专门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其中对相关信息披露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