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在其网站发布了关于境外中央银行类机构在境内银行业机构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
境外中央银行类机构主要包括境外中央银行、货币当局、其他官方储备管理机构、国际金融组织以及主权财富基金。业内人士分析称,随着这些境外机构在中国境内开展相关业务实际需要的上升,央行此举有利于简化业务流程,拓宽境外人民币回流渠道。
通知指出,允许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境外中央银行类机构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其与中国人民银行开展双边本币互换交易、投资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日常资金管理以及依法开展其他业务等相关资金往来。该账户不得支取现金,确有需要支取现金的,需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此外,境外中央银行类机构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时,应出具双边本币互换协议的签字页等文件。尚未取得相关证明文件的境外中央银行类机构可凭境外中央银行类机构开户备案表,申请开立专用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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