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讯】10月20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将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养老事业中的主体作用,实现2020年全省养老机构超过1500家,其中民办养老机构和公办民营养老机构占70%以上的目标。
在养老服务业发展中,山西省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实行“先照后证”,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养老服务领域,全部向社会力量开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服务业。
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在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举办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餐桌等养老服务机构,完善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鼓励社会力量采取独资、股份制、PPP(政府和民间资本合作)等模式投资建设养老机构,举办规模化、连锁化、异地互动等形式的养老集团。
对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符合建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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