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6日表示,证监会日前提出了进一步改革完善新股发行制度的政策措施。其中,将取消现行的新股申购预先缴款制度,申购时预先缴款改为确定配售数量后再进行缴款;公开发行2000万股以下的小盘股发行一律取消询价环节,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定价,直接向网上投资者定价发行;建立摊薄即期回报补偿机制,要求首发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填补回报措施。
邓舸指出,证监会决定先按现行制度恢复前期暂缓发行的28家公司中已经进入缴款程序的10家公司新股发行,剩余18家公司将在年底前分批发行。同时,证监会将恢复新股发行审核会议,合理安排审核进度。
五方面完善新股发行制度
邓舸表示,今年7月初,因市场出现异常波动,已经启动新股发行程序的28家公司暂缓发行,首发企业的初审会、发审会等会议也随之暂缓安排。目前股票市场已进入自我修复、自我调节阶段,恢复和保持合理适度的新股供给,有利于增加市场活力,增强市场功能,积极稳定、修复和建设市场,促进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证监会综合考虑市场各方面对于进一步完善新股发行制度机制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围绕解决巨额资金打新、简化发行审核条件、强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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