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交通部起草并于10月1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管理办法》)将于明日截止意见反馈。
11月7号,交通部召集北京、上海、浙江等地的21位交通规划、金融、法律、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专家,就"专车"的新业态、发展现状、营运资质规范以及地方试点和中央立法的关系等方面展开交流讨论。
焦点1
"专车"是否属运输服务?
"专车"是运输服务还是电信类服务?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经济所副总工程师何霞认为,"专车"平台公司属于经营性的信息服务公司,但同时也是运输服务提供者。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傅蔚冈认为,不该把"优步"这样的公司定为出租汽车公司,而应定义为新型的交通运输网络公司。傅蔚冈认为,这些公司提供了一个接入平台,出租车运营企业把车辆和服务接入平台。
也有专家认为"专车"属于运输服务。暨南大学行政法学专业教授刘文静表示,"专车"与传统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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