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在回答投资者“能否向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申请认定有关交易场所是否开展了非法期货交易”的问题时,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按照国务院文件规定,地方交易场所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监管原则进行违规处理、风险处置等工作。同时根据地方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有关制度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交易场所、交易行为认定存疑的,可提请部际联席会议认定,并由后者出具认定意见。
这也是监管部门对“非法期货交易”的最新表态。而且已经有法院对变相期货交易做了判罚,可以为此类案件做参照。
在回答上述问题时,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关于违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性质认定的问题,国务院文件有明确规定。《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规定,地方交易场所均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日常监管、违规处理和风险处置。《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国函〔2012〕3号)规定,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公安机关和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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