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各方对IPO重启给予了积极响应。业内人士认为,虽然在名义上新股发行还披着审核制的“马甲”,但在实质上已迈向了注册制。监管部门上周五公布的A股主板(含中小板)和创业板两个首发管理办法的修订征求意见稿显示,尽管《证券法》修订已无法在年内完成,但A股IPO在监管理念上已开始向注册制靠拢,监管层不再为发行人背书,未来对投资者的专业性要求会更高。
过会率或有所提高
“审核的内容和导向都会发生变化,未来信息披露的要求会更高。”有保荐人表示。
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对于过去发审委重点关注的发行独立性,和募集资金运用的条款有所调整。针对主板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修订主要是直接删除了原第二章“发行条件”中的“独立性”和“募集资金运用”两节共计13个条款。“独立性”整节删除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将不再作为IPO发行条件来审核,而将成为信息披露的重点监管内容。这被视为向注册制迈进的实际步伐。
业内人士表示,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等独立性问题和募投项目合理性可行性问题在过往的审核实践中都是导致上市申请被否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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