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就汽车平行进口试点有关情况接受中央主流媒体采访。具体如下:
问:商务部如何看待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并采取了哪些工作措施?
答:2014年10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进口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49号)明确提出,加紧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率先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工作。2015年4月8日,国务院印发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总体方案,支持三个自贸区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
商务部认为,汽车平行进口有利于打破垄断,促进进口汽车市场竞争,给予消费者多样化选择。一直以来,商务部按照国务院的整体部署和要求,积极支持四个自贸区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工作,推动建立规范化、便于监管的平行进口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保障体系,着力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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