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又一个国资改革的文件对外公布。
中国政府网10日早间对外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下称《意见》)。据了解,上述《意见》在今年6月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上被审议通过。
我国企业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保障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
《意见》提出,要综合运用组织处理、经济处罚、禁入限制、纪律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等手段,依法查办违规经营导致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案件,严厉惩处侵吞、贪污、输送、挥霍国有资产和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
对国有企业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突出、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的,严肃追究企业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企业纪检机构的监督责任。
落实董事对董事会决议承担的法定责任
在加强企业的内部监督方面,《意见》要求企业集团应当建立涵盖各治理主体及审计、纪检监察、巡视、法律、财务等部门的监督工作体系,强化对子企业的纵向监督和各业务板块的专业监督。
特别在董事会层面,为了防止出现董事不履职、不尽责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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