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出台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以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的新常态,这将成为当前和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中国经济领域内的重大课题。在目前关于国企改革的广泛讨论中,经常提及的是新加坡的淡马锡模式。除此之外,我们认为,黄金股制度也可以考虑在部分国有企业的改革中大胆尝试。
黄金股制度,是指政府持有少量股权或象征性持有一股,但在某些重大事项上拥有一票否决权。该制度源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英国,执政后的保守党领袖撒切尔夫人为迎合民意,大力推行国企私有化改革。由于部分国企涉及到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政府担心一旦失去控制权,就将对国家和社会产生不利影响。针对这一难题,英国时任政府创造了"黄金股"这一特别股份形式,并制定了相应章程,其中规定了政府的主要权限包括:限定特有个人持有股份,限制有关集团资产的处理,限制有关公司自发性的关闭和解散,限制发行有表决权的股份,董事的任命条件等等。其中,公司管理层在实施重大并购或大股东出售转让其股份时,都必须经过黄金股持有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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