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4日,国家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可进一步放大保障效用,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2013年1月1日,山东省政府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施行新农合大病保险。
2012年人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率先在济宁邹城开展试点工作,开创了山东保险行业承办大病保险的先河。自2012年以来,人保一直致力于大病保险的承办工作,连续两次在大病保险承办资格招标中,以第一名的成绩中标。为了推进大病保险这一惠泽千万民生政策险种有效实施,让百姓切实感受到“人民保险,服务人民”的关怀,近三年来,人保公司系统上下,众志成城、倾心付出,举全司之力做好大病保险工作。
一是在队伍建设方面。公司已成立了省市县三级居民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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