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7日起,海关总署面向全国海关推广汇总征税业务。在该业务模式下,海关对符合条件的进出口纳税义务人在一定时期内多次进出口货物应纳税款实施汇总征税。这是海关总署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提高贸易便利化、促进外贸稳增长的又一创新之举。
一、汇总征税改革的整体情况
自2013年10月起,海关总署即在部分直属关区选取AA类企业(现高级认证企业)开展汇总征税试点工作。截至2015年6月,参与试点海关28个,企业81家,汇总征税150亿元,涉及报关单6.4万票。据试点情况显示,汇总征税有效缓解了逐票征税与通关效率之间的矛盾,显著缩短通关时间、降低通关成本,引导企业在守法自律、规范申报的基础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是深受企业欢迎和期待的海关改革项目之一。藉此,海关总署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优化应用系统功能,扩大企业适用范围,简化企业备案手续,自2015年7月27日起向全国正式推广汇总征税,以满足企业诉求,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
具体来看,汇总征税模式是海关总署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便利企业通关的创新之举。它充分依托海关分类通关改革成果,按照“守法便利”和“由企及物”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