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改革如何推进,监管模式如何选择,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应是确定好金融监管改革的方向。只有方向准了,金融监管改革才不会走弯路,并减少监管改革成本,最终提高监管效率,发挥好维护金融秩序和确保金融安全的作用。
近日公布的"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了"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等有关内容。这预示着我国金融分业监管格局有可能出现变动。事实上,媒体上有关金融监管改革模式的各种评说和猜测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了,有不少专家也纷纷表达了对金融监管改革的看法,金融监管新模式早有呼之欲出之势。
显然,尽早将金融改革向纵深推进,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是当前的迫切需要,因此,架构适应当前金融创新发展与混业经营需要的监管新模式,是无论如何都绕不过去的话题,也是此次金融监管改革中心议题。
目前,我国金融监管改革机构架构多倾向两种模式:一种是效仿美国的金融监管模式,针对混业金融风险、系统性风险设立专门机构,即"超级监管者",以加强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联动,例如由"国家金融稳定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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