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与市场机制不仅不相矛盾,而且是完全可以兼容的。
近年来,“公益性”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各种场合,企业讲公益,明星也讲公益,民间组织当然更讲公益,凡事冠以“公益”二字,似乎就获得了道德优越性,“公益”就成了一个具有强烈褒义色彩的词。
实际中,凡涉及慈善、环保、扶贫、卫生、教育等领域的某些活动,都能看到“公益”的身影,这些活动也往往被称为公益事业。然而,不知从何时起,一种颇有影响的观点认为,公益事业与市场机制是矛盾的,凡是带有公益性的活动,就不能采取市场机制。甚至,某些领域和行业经常拿“公益性”作挡箭牌来拒绝市场化改革。这种将公益性与市场机制对立的观点,其根据归纳起来有以下三种。
一是“动机论”。公益行为的动机是“行善”,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而市场行为的动机是“逐利”,“利润挂帅”是市场行为的典型特征,因此公益和市场机制水火不容。应当说,“动机论”有很强的煽惑性,通过占领道德制高点,容易获得民众点赞。“动机”是主观态度,很难检验,以“行善”或“逐利”来区分公益行为和市场行为过于简单。不过,我们完全不必因“行善”动机不够纯粹而耿耿于怀。即便“行善”中掺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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