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就是要针对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的不同类型推进分类改革。但是,这项改革绝不是一分了之,绝不是搞私有化,更不是让农民吃村集体经济的“散伙饭”,而是要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稳定。在推进这项改革的进程中,必须统筹考虑公平和效率、统筹考虑农业和农村发展、统筹考虑城乡改革发展
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一项任务。深化农村改革,关系农村社会的长治久安。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则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一环,关系到农村耕地的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关系到“十三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能否如期实现。
产权明晰是市场经济的核心要义。随着我国农村改革向纵深推进,农村集体资产归属不清、权责不明、保护不严、流转不畅等问题日益凸显。在沿海发达地区城镇周边的不少农村,村集体资产市值往往较高。面对巨大利益,在缺少监督的情况下,一些村干部“小官大贪”侵吞集体资产现象频发。如何激活农村“沉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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