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再次提及建立现代税收制度并将其写入了十三五规划建议稿。从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之日算起,当下这一轮税制改革已经持续了两年。回过头来仔细梳理两年来的税制改革进程,我们发现当下这一轮税制改革的推进步伐慢于预期。
在建立现代税收制度的旗帜下,本轮税制改革走的是一条间接税和直接税此减彼增的税制结构优化道路。鉴于直接税,特别是面向自然人征收的直接税是我国现行税制结构的“软肋”地带,本轮税制改革的看点、难点以及重点,从一开始便锁定了直接税。
迄今为止,纳入直接税改革视野中的房地产税也好,个人所得税也罢,不仅均未能依照原定的时间表推进到位,而且,照此下去,今后五年的前行之路亦不够明朗。
这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不少人将其归结于既得利益格局的障碍,这固然是对的,也大致符合事实。但是,透过既得利益格局调整难题的表象而深入到围绕直接税建设的论证过程,还会发现,除此之外,一个更值得关注、也更直接的原因在于,在涉及类如开征房地产税和实行个人所得税综合制等直接税建设的问题上,包括学术界和实践层在内,人们的认识并不那么一致。其实,恰是由于共识不够充分,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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