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养老金“并轨”方案出炉了。日前,省政府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这意味着我省养老金并轨进入了实质性启动阶段,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和企业员工一样,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从而告别养老“双轨制”。
哪些人要改?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按照《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规定,改革的范围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其中事业单位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改革后的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对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被划分为生产经营类,但尚未转企改制到位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规定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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