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沃特新材”)预披露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8个月之前的2015年3月15日,公司决定将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至5882.35万元,新增股份882.35万股,每股认购价格为12.24元,由黄昌华以货币方式出资10800万元全部认缴。
黄昌华为同在深圳的创业板上市公司金信诺(300252)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入股后,黄昌华对沃特新材的持股比例也高达15%。
而这并非个例。据不完全统计,在近期预披露招股书申报稿的80余家公司中,至少20家以上存在预披露前一年内有新股东“突击入股”情况。
“突击入股”
“突击入股”在2012年之前的一段时间内较为严重,当时,曾有一些拟IPO公司在预披露前一年内,向多位难分是否存在利益关联的自然人增发股权,令其上市后获得超额收益。
而如今的“突击入股”与2012年之前有很大不同。一位投行人士认为,由于监管更为严格,比如要求充分的信息披露,且在发行前一年入股的股东要有更长如36个月的锁定期,现在的“突击入股”存在利益输送的可能性已经大幅降低。
另一位投行界资深人士亦称,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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