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规划建议再次提出“用能权”概念,意味着“十三五”期间用能权交易和试点将会作为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任务被提上日程。
日前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要“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创新有偿使用、预算管理、投融资机制,培育和发展交易市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合同节水管理。”
“用能权”概念提出的大背景,是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发现,“用能权”概念的提出并非首次。早在今年9月下旬,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第42条中就曾提出:“推行用能权和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结合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行动和新建项目能评审查,开展项目节能量交易,并逐步改为基于能源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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