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质上说,如果不在地方政府建立类似于企业“谁投资,谁出钱,不然就倒闭”的那种财务独立性,债务置换可能很难从根本上解决地方债务难题。但如何在单一体制下实现地方政府财务和中央政府财务的分离,没有可供借鉴的经验,只能一步步去摸索。
地方债务一直是我国经济中受人瞩目的热点,今年以来中央财政部门提出了债务置换以缓解还款高峰带来的压力,这种做法得到了社会各界不同的评价。笔者近日恰好翻阅了上世纪九十年代“三角债”的资料,发现其中部分内容,如资金用途监管和企业经营独立,对目前的地方债务问题化解不无裨益。
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开始了一个飞速增长期。在经济效益的刺激下,各行各业开始了疯狂扩张。过多的企业追逐资金,银行信贷明显不够,企业间的借债成为备选项。在1991年至1992年期间,估计全国“三角债”在3000亿左右。彼时,我国主要的企业还是国企,“三角债”也主要存在于国企之间。时任副总理的朱镕基同志敏锐地察觉到“三角债”的危险,开始着力解决这一问题。当时首先想到的方法是通过资金注入打开“债务链”,即通过向部分企业注入资金让这些企业还钱,然后得到这些资金的企业可以再偿还他们自己的债务,而中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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