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修订后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近日,财政部制定了《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明确规定2015年年终结账采用按原制度办理年终转账和结账,按新制度记入新账的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会计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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