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州坚持“以人为本、政府主导、责任共担、统筹安排”的原则,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各方责任,细化配套措施,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减轻城乡居民的负担。
措施有力,体制不断健全
2013年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以来,参照并结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实施方案及文件要求,克州先后制定和出台了《克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细则(试行)》、《克州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今年,克州全面总结大病保险工作实施两年以来的情况,对《克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修改完善,做到筹资标准、待遇水平、招标、保险公司、资金管理“五个统一”,进一步规范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
结合克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疗保险筹资能力、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以及大病保险保障责任等因素,科学合理的确定了全州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按照城乡居民医保当年筹资总额的5%筹集。2013年10月至今筹集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费1763.86万元,其中2014年累计筹集737.14万元,2015年累计筹集1026.72万元。
根据城乡居民实际收入情况,调整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参保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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