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0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制定并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加快推进全国股转系统发展,旨在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有关深化新三板改革的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
《意见》提出加快发展全国股转系统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从7个方面对推进全国股转系统制度完善作出部署,提出了当前发展全国股转系统的总体要求。包括研究推出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向创业板转板试点;探索放开挂牌同时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新增股东人数35人的限制;实施全国股转系统内部分层,现阶段先分为基础层和创新层;鉴于条件尚不成熟,现阶段暂不降低投资者准入条件,暂不实行连续竞价交易等。
坚持股转系统独立市场地位
对于市场性质和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中的定位,《意见》指出,要坚持全国股转系统独立市场地位,公司挂牌不是转板上市的过渡安排。但全国股转系统并非孤立市场,应着眼于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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