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很早就有将布帛用作货币的传统。从先秦、两汉,到魏晋南北朝,一直到盛唐,用绢帛作为货币非常普遍。虽然绢帛有普遍性、可分性、广泛接受性等优点,却不易保存,因此唐代以后逐渐被白银等贵金属替代。
“卖炭翁,伐薪烧炭南山中。满面尘灰烟火色,两鬓苍苍十指黑”,白居易在《卖炭翁》中以寥寥数笔,就使一个可怜老头形象跃然纸上。“夜来城外一尺雪,晓驾炭车辗冰辙”。天寒地冻,卖炭翁衣不蔽体,却希望天气更冷些,这样卖价会更高。然而两个太监到来让他的希望成泡影。“翩翩两骑来是谁?黄衣使者白衫儿。手把文书口称敕,回车叱牛牵向北。”原来他们是宫廷里派来买炭的,不由分说就将千余斤一车炭强行拉走。但他们也不是抢劫,而是“公平买卖”:“半匹红绡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直。”
唐制,宫廷需要的日用品,由官府承办,向民间采购。德宗贞元末,改由太监直接办理,这就是所谓的“宫市”。太监在市场上看到需要的东西就拿走,高兴时随意给点钱,不高兴时分文不与。记得中学老师在上课时曾这样讲解:太监将宫廷库存中积压下来的劣质纱料和卖炭翁以货易货,由于这类薄的丝绸做衣服穿不保暖、易弄坏,因此对卖炭翁来讲没什么用,可见宫市为害。其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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