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创造性破坏特征的创业企业初期很难单纯依赖经济逻辑而成功。在节约成本和新的产品功能之外,创业者必须展示创业对社会进步的贡献,并以此获得大众的肯定、政府的认可和对社会的文化影响力,后者组成创业者的“社会利润”。我们在研究5个不同类型的北欧组织后,发现它们的起始成功都体现在对“公共意愿”的有效利用。而后续的差别则可以由“社会利润”策略的优劣来解释。对于高度关注技术优势和财务回报的中国创业企业来说,北欧的经验具有极高的参考价值。
“考拉之死”成为入秋后最凄凉的创业新闻。半年内,“考拉班车”开辟了130条线路,组建了70辆班车,签约5000单。其爆发性组织能力不可谓不强!可是,在它倒下之前,社会大众有多少人知道?前CEO张敏扼腕叹息:只要有6千万投资,我就能胜过“滴滴班车”。“考拉”死了,不是过桥融资断裂,而是没有看到新通勤模式背后的社会关系变化,更没有为自己设计经济利益之外的“社会利润”策略。与滴滴打车和拼车模式相比,“考拉班车”更符合分享经济的趋势,更有规模效应,创造了在公共汽车和单位班车之间的第三种选择,代表一种崭新的临时社会关系,但必须重新梳理参与者之间的公共意愿,以获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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