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盼来了一桌大餐,却发现,这场盛宴没有自己的份。
11月11日,住建部村镇建设司发布《关于请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项目对接工作的函》[建村水函(2015)106号],其中表示要在全国100个县(市、区)开展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但仅限3家国有企业参与。
一家民营环保企业的副总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此举有违市场公平原则,也不符合国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精神,属于明显的行政式“拉郎配”。
E20环境产业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告诉记者,过去农村水务市场存在短板,随着“水十条”等文件的公布,这一块的市场空间被释放了出来,有人预计其规模达到上千亿元,由此才引发了众多环保企业的争夺。
106号函引争议
[建村水函(2015)106号]表示,住建部初步确定在100个县(市、区)开展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为推动示范工作,住建部协调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予以长期低息金融贷款支持,并且组织了中车集团山东华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首创股份(600008)有限公司、北控水务集团等大型国有企业参与。请河北、山西、云南等17个省的住房城乡建设厅,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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