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金融业发展明显加快,形成了多样化的金融机构体系、复杂的产品结构体系、信息化的交易体系、更加开放的金融市场,综合经营趋势愈益明显。互联网金融的兴起,更是造就了新的金融混业业态,也加速了金融风险的传播。这对现行的分业监管体制所带来的无疑是十分重大的挑战。
作为机构型监管和功能型监管的混合体,美国的“多元监管者”或者“部门监管”模式越来越体现出与金融结构的不匹配。对系统性风险监管的缺失,对日益发展的新型金融市场尤其是衍生金融市场、私募基金等的监管不够,而且监管者对资产价格及金融泡沫的监测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等等,在很大程度上与我们的“一行三会”体制大同小异。这些缺陷在2008年爆发的次贷危机中得到了集中体现,也在我国进入经济转型时代的今天日益显著的显露出来,这应该说是不奇怪的。美国对金融监管模式的讨论和改革,同其他经合组织成员国所进行的探索和调整相比,已然显得比较落后。这也是美国的金融和经济形势至今仍很难说已经企稳的一个重要的内在原因。处在经济转型关键时期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如果还是像过去一样满足于跟在美国的后面亦步亦趋而不思改革不图创新,则难免也有可能同样会遇到更大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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