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该司法解释将于12月1日实施,旨在解决近年来出现的保险合同纠纷新问题,促进我国保险业健康发展。为更好的理解和适用解释,最高法院民二庭负责人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将于12月1日施行,请您谈谈制定该司法解释的相关背景?
答:保险业是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支柱,我国保险业近年来发展迅速,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11年,全国保险保费收入1.43万亿元,2012年上升至1.55万亿元,2013年上升至1.72万亿元,2014年上升至2.02万亿元。随着保险业的繁荣发展,保险纠纷案件数量呈连续增长态势。司法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一审保险合同纠纷案件41752件,2010年59767件,2011年73206件,2013年76430件,2014年94957件,2015年前10个月的案件数为91555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自1995年颁布实施以来,虽经2002年第一次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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