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窝案审理逐渐接近尾声。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王骏巨额受贿案于2015年8月开审后,核电司司长郝卫平受贿案也在北京市一中院公开审理。
《中国经营报》获知,郝卫平落马同样来自电力审批受贿。其在把控电力审批权限上,几乎所有的企业和所有的项目审批,均以金钱开路。其中大部分“行贿者”系中央企业及其下属公司,亦有个别民营企业。检方指控称,郝卫平单笔受贿金额从2万到80万不等,总额超过千万元。检方同时还指控称,郝卫平也涉嫌以收受他人赠与房产的方式受贿。
“项目都是投资多少亿多少亿元着急上马,但没有领导督办,审批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有关人士转述郝卫平的话,“企业得给每个部门送钱,不送钱就审批不了。”
知情人士透露,郝卫平在落马后主动交代了公安机关没有掌握的700多万受贿金额,并牵出国家能源局副局长许永盛。“在每个部门都收钱中,我也害怕过,山西煤老板真吓人,用麻袋装钱来送。”
上项目没有不送钱
2012年某一天,河南周口,某电厂二期审批。该电厂负责人接到电话后用纸盒装了60万现金,当天开车进京。在位于北京三里河国家发改委东边路口,该人将纸盒放在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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