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席卷台湾的"顶新地沟油案"上周终于有了一审结果,然而与台湾彰化市地检署所公诉的"顶新集团售卖地沟油"事件不同,彰化地方法院因"检方无法举证油品来自非健康猪"为由,宣判顶新制油公司原董事长魏应充等6人无罪。剧情出现大逆转,彰化地检署表示上诉到底,一场围绕"台湾大型食品企业顶新集团是否出售地沟油"的拉锯战即将上演,胜败虽未有结果,企业信誉岌岌可危却已注定。
从求刑30年到被判无罪
顶新涉嫌向越南大幸福购买非食用的饲料油制作成食用油出售的事情,被彰化地检署查获并提请公诉后,顶新集团四兄弟之一、顶新制油公司原董事长魏应充等6人被抓,且求刑30年。然而与此前的诉求出现较大落差的是,彰化地方法院一审判决认为,魏应充等6人无罪,同时认定顶新公司的相关收益也被判决不被没收,而按照彰化地检署的指控,顶新所涉及的收益达到了4.4162亿元新台币。
对于无罪判决,彰化地方法院法官认为,检方无法举证油品来自非健康猪,所以魏应充等人被指"使不能供人食用油脂伪以食用油名义输入,再予精炼降酸以规避检查,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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