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报道,再烂的壳公司都至少有三四家借壳方在谈,待价而沽的老板“谁给的价钱高就卖给谁”,一般壳费最低4亿元。笔者认为,应加速股市改革,从根本上消除壳费的根源。
虽然借壳重组双方大多不会面对面讨论壳费,但中介机构会根据双方的意思制定方案,并将壳费巧妙地嵌入其中。目前卖壳方对潜在的买壳方都有一定要求,一是热门行业,二是未来股价涨幅。
卖壳方获得巨大壳费利益,而买壳方虽然付出壳费,但可通过再融资、减持原始股等手段从市场变本加厉地捞回来。那摆不上台面的巨额壳费就好比羊毛出在羊身上,借壳重组双方都是利益获得方,而中小投资者和整个市场就是利益损失方。
一些借壳重组股虽然短期暴涨,但最终往往原形毕露、股价陷入疲态甚至下跌。今年以来A股市场频繁波动,不少中小投资者亏损累累,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借壳上市等制度有很多弊端。
正是看到借壳上市制度的弊端,2013年底证监会发布规定,要求借壳上市审核严格执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标准,同时规定不得在创业板借壳上市。但借壳上市制度改革并不彻底,仍然留下诸多尾巴。比如主板、中小板仍然可以借壳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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