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巴黎国际气候变化峰会正式召开。在看起来的祥和气氛中,各国元首得体但却鲜明的表态让最大的分歧之一:如何承担责任,迅速被摆上了谈判桌。
在当天的峰会上,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演讲中提出,应对气候变化不应该妨碍发展中国家消除贫困、提高人民的合理需求,并强调“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应该要遵守。
在二氧化碳排放量上,排在中国、美国和欧盟后,位列全球第四位的印度已率先发难。此次峰会召开之际,印度总理莫迪就在英国媒体上发出了非常直白的警告。他强调,富裕的发达国家仍然有义务在应对气候变暖问题上承担主要的责任,那些“依靠大量石化燃料先发展起来”的发达国家必须继续承担最重要的担子,任何不以此为前提的讨论都是不道义的。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被反复强调
1997年,《京都议定书》第十条就确认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并以法律形式予以明确和细化。该原则规定了发达国家应承担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减排”)的量化义务,而没有严格规定发展中国家应当承担的义务。
2002年通过的《德里宣言》最终确立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该宣言以及此后的“巴厘岛路线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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