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健康险的时候没有做过体检,保险公司也承保了,而出险理赔时却告知我有病史不赔。”张女士的一句埋怨道出了目前保险理赔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表示,客户投保时接受保险公司的体检,但也需要对自己的病史如实告知,否则将无法得到理赔金。
近日,高院举行“保险法解释(三)”(以下简称“解释三”)发布会介绍相关的内容。“解释三”着重解决《保险法》保险合同人身险部分在适用中存在的争议。这也是高院第三次对《保险法》做出司法解释。据了解,此前,高院曾在2009年10月和2013年6月分别以解决新旧《保险法》衔接适用以及《保险法》保险合同一般规定部分适应中存在的问题。据悉,“解释三”于昨日正式实施。
高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刘竹梅指出,随着人们对人身和健康的日益重 视,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人身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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