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合十万判一年?贪官们弹冠相庆奔走相告了。”近日,“国家体育总局拳跆中心副主任受贿30万元获刑三年”的新闻引发了人们热议。
据媒体报道,原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赵磊,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接受贿赂款30万元,一审获刑10年。赵磊不服上诉,鉴于在审理期间《刑法修正案(九)》公布实施,根据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并结合本案的具体情节,北京高院最终以受贿罪判处赵磊有期徒刑三年,在案扣押的30万元予以没收。
2015年11月1日生效的《刑法修正案(九)》,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构成进行重大调整,尤其是将具体涉案数额,改为涉案数额大小或情节轻重。在相关司法解释尚未出台之时,“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这种原则性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应如何操作?该案例被视为北京高院的“试水”之判。
12月2日,北师大刑科院中国刑法研究所副所长彭新林在参加正义网访谈时表示,“北京高院的这个判决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