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不少上市公司通过定增来规避构成借壳。对此,笔者认为A股不妨学习香港股市的有关做法,尽快完善制度、规范相关行为。
目前规定的借壳上市条件与IPO标准等同,包括上市门槛以及审核标准等,借壳上市受到较为严格监管。构成借壳上市有两个必要条件,一是控制权发生变更,二是置入资产超过上市公司前一年资产规模的100%;有些市场主体通过分步走模式,先通过审核门槛较低的定向增发、实现控制权变更,然后再进行下一步资产运作,以规避触及上述借壳红线,但最后仍可达到借壳上市效果。
比如奥马电器10月30日发布一组公告,赵国栋及一致行动人将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奥马电器3369.7万股,同时奥马电器非公开发行26亿、赵国栋旗下西藏融金汇通认购其中12亿、也即3862.2万股,赵国栋以两种方式合计持有29.01%的奥马电器股份,成了第一大股东和新的实际控制人。另外,奥马电器宣布以6.12亿从赵国栋等人手中收购中融金51%股权,其余定增募集的巨额资金、未来将全部投向相关领域。此类资本运作虽然可能收购新控制人的资产,但不会超过上市公司上一年资产规模的100%,由此可规避构成借壳;而且上市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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