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委企业债新规落地 多管齐下约束城投
发改委企业债新规落地
导读
2016年是城投债的到期高峰,在稳增长的压力下,未来一段时间内,城投公司续发企业债,或将成为企业债放量的主要动力。“公司债在发行管理办法里明确要求,城投公司不许发债,给了企业债机会。发改委批下来的七大类投资工程包、六大领域消费工程包、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项目,融资需求数以万亿,企业债肯定能分到一块大蛋糕。”
“史上最松”的企业债新政靴子落地。
12月2日,发改委下发《关于简化企业债券审报程序 加强风险防范和改革监管方式的意见》(下称《意见》)显示,发改委对企业债监管模式的改革方向,与今年初交易所推出的公司债新规类似,通过放宽发债主体、简化流程、提高审核效率,以及松绑资金用途等方式,以吸引发债主体。
具体来看,《意见》规定,地方企业直接向省级发改委提交申报材料,省级发改委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发改委转报;申报材料方面,此前省级发改委的预审意见,改为“发行人对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收费权等与债券偿债直接有关的证明材料进行公示,纳入信用记录事项,并由征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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