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罚〔2015〕21号
当事人:中国民生银行(600016)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门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600016)阜成门支行)
营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135楼首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2009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我会对民生银行(600016)阜成门支行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民生银行(600016)阜成门支行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民生银行(600016)阜成门支行提出了陈述申辩,我会对陈述申辩意见进行了复核。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查,民生银行(600016)阜成门支行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2012年至2013年,民生银行(600016)阜成门支行代理销售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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