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12月4日,保监会发文推动保险业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内容涵盖鼓励保险机构落户天津、河北,保险资金支持京津冀交通一体化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三地监管协同等。
《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业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提出,在机构批设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引导保险法人机构落户天津、河北。鼓励保险公司适应京津冀协同发展要求合理布局分支机构,减轻北京地区机构设置压力。
对于会否有政策优惠来引导保险机构落户,保监会发展改革部副主任何肖锋告诉财新记者,各地政府的京津冀规划中有医疗、养老相关的税优政策,这也适用于保险机构。另外,北戴河、秦皇岛等地方政府已经在做相关政策探索,但目前工作刚刚起步。
《指导意见》称,完善京津冀三地监管制度。充分考虑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特点,有针对性加以修订、补充或出台配套文件,推动区域监管标准一体化,消除政策壁垒,营造促进三地协同发展更为宽松的制度环境。
何肖锋表示,目前来说,因地方经济特点和发展水平,各地监管标准、力度上会有比较不一样的地方,未来希望将三地监管标准尽量统一。“因为未来可能会有异地合格机构到北京来做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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