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批准《亚投行协定》
11月4日闭幕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简称《亚投行协定》),标志着这一关系亚投行能否顺利开张的法律协定已获我国立法机构批准,向最终生效迈出关键一步。
《亚投行协定》是指导亚投行未来运作的根本大法,为成立亚投行提供了法律依据。根据协定规定,至少10个已签署协定、且股份占比不低于50%的国家提交批准书,协定即告生效,亚投行才能正式宣告成立。
我国是筹建亚投行倡议发起方和亚投行最大股东国。亚投行总认缴股本中,中国认缴股本比重达到30.34%,因此我国立法机构能否批准协定对亚投行年底能否如期开张至关重要。
今年6月29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楼继伟作为中国财政部长与其他49个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代表分别代表本国在北京签署《亚投行协定》。10月27日,丹麦授权代表在北京签署协定,成为协定第54个签署方。
《亚投行协定》一经生效,从法律意义上讲,亚投行就正式成立了。目前,亚投行成立的相关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之中,预计将于年底宣布开张,明年正式投入运营。亚投行未来将立足高效、廉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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