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于年利率24%和36%之间的利息,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如果借款人已经偿还了这部分利息,之后又反悔要求偿还,法院同样会驳回。"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说。
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问题终于得到进一步明晰。
8月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该司法解释将从9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民间借贷年利率24%以内的受法律保护,超过36%为无效。
"介于年利率24%和36%之间的利息,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如果借款人已经偿还了这部分利息,之后又反悔要求偿还,法院同样会驳回。"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说。
在中国,借贷市场主要由金融机构借贷和民间借贷组成。根据该司法解释规定,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这个界定从借贷主体的适用范围上与金融机构进行了区分。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规定》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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