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樊丽) 骑三轮摩托车停在路边的菜农张某,被一辆微型客车撞伤,经鉴定张某已构成九级伤残。事后,张某将肇事者及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费用共计10万元。保险公司却认为张某已69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能主张误工费。12月1日,武威铁路运输法院公布该案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张某自己独立生活,长年务农,以种菜卖菜为主要生活来源,关于误工费的主张予以支持,遂判令保险公司赔偿张某各项费用8.4万余元。
2014年10月21日8时,王某驾驶甘H牌照的微型客车,沿二环北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武威市凉州区雷台路段时,与路边停止的张某骑行的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致张某受伤、两车受损。2014年10月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