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体现并承载着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等各方面的基本关系。如何发挥好财政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基础作用,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显得尤为重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做了全面部署。完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内在要求,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头戏,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如何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核心构成要素,也是理顺政府间财政关系的逻辑起点和前置条件。事权划分是支出责任划分的前提与基础,只有明确政府间事权划分,才能相应界定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支出责任划分是落实事权的保障与支撑,要与事权划分相适应。
建国以来,我国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经历了不断发展演变的过程。总的来看,较好地适应了当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体现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在维护国家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改善民生保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公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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