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消息称,未来房地产税将由现行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而成,并由地税系统征管,收入全部归属地方,成为地方税源的重要补充。由于房地产税改革事关未来十年大框架,这则消息传播很广,很多人信以为真。但事实上,这是典型的"错把冯京当马凉",在很多地方闹了乌龙。
首先,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都是地方税,本来就归属地方,何来合并之后成为地方税源的重要补充一说?其次,这一方案实际源于2006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布的"中国物业税改革研究"课题报告,是当年物业税改革论证中曾经提出的"小改"方案。原版的"小改"方案,除了合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外,还要合并一个在2008年已被取消的城市房地产税。
学界当年已经论证过,这个方案只考虑了现实可行性,因为几个税种合并从技术上没有任何难度和障碍,但这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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