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为推动《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和《干细胞制剂质量控制和临床前研究指导原则(试行)》贯彻落实,加强对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管理,切实落实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的主体责任,确保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规范地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促进干细胞临床研究健康发展,国家卫生计生委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将加快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备案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机构须符合《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各项要求。
二、申报材料
(一)符合《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要求。具体提供材料如下:
1.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
2.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证书复印件;
3. 机构干细胞临床研究组织管理体系(框架图)和各部门职责;
4. 机构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主要责任人、质量受权人资质,以及相关人员接受培训情况;
5. 机构学术委员会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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