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从积极保障旅游业发展用地供应、明确旅游新业态政策、加强旅游用地服务监管三方面提出12条措施,全方位配合国家关于大力发展旅游业、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
《意见》在保障用地供应方面,明确要求有效落实旅游重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加大旅游扶贫用地保障,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边远海岛土地建设旅游项目,加大旅游厕所用地保障力度。实行用地分类管理制度,旅游项目中永久性设施按建设用地管理,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不征收(收回)、不转用,由景区和经营主体与土地权利人协调关系。采取多种方式供应建设用地,旅游相关建设项目中用途单一且符合法定划拨范围的,可划拨供应;用途混合且包括经营性用途的应招拍挂供应,影视城、仿古城按"娱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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