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1日电 据央行网站消息,央行今日发布《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深化以粤港澳为重点的区域金融合作,允许非银行金融机构与这些地区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
《意见》提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开展跨境人民币双向融资,支持融资租赁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深化跨国企业集团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推动跨境交易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拓展跨境电子商务人民币结算业务,研究区内个人以人民币开展直接投资、证券投资、集合投资等境外投资,办理与移民、捐赠、遗赠和遗产相关的资产转移业务。
《意见》还明确,深化外汇管理改革。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在真实合法交易基础上,进一步简化流程,自贸试验区内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A类的企业,货物贸易收入无需开立待核查账户,允许选择不同银行办理经常项目提前购汇和付汇。简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下放银行办理。放宽区内机构对外放款管理,进一步提高对外放款比例。允许区内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收取外币租金。
实行限额内资本项目可兑换。在自贸试验区内注册的、负面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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