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只股票、交易额10.5亿余元、非法获利将近1900万,"80后"马乐用时26个月,创造了基金业迄今为止最大的"老鼠仓"。
2014年3月,深圳中院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追缴其违法所得1883万元,并处罚金1884万元。
但检方认为该量刑明显不当提起抗诉,广东高院维持了该判决。随后该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在经过一年多后,昨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公开宣判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一案,依法对马乐改判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913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9120246.98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最高法:原审裁判
对法律条文理解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经再审查明,原审被告人马乐在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期间,利用其掌控的未公开信息,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买卖股票76只,累计成交金额人民币10.5亿余元,案发后马乐投案自首的事实与原审认定一致。另查明,马乐非法获利数额应为人民币19120246.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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