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情资讯 > 国内要闻> 正文13省区试点农民以地入股 村集体资产股改进行时
2015-12-14对于村集体的荒地、林地以及建设用地等村集体资产而言,村民正在被赋予一个新的身份--股东。
12月3日财政部发布通知,印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通知表示,2016年中央财政将选择13个省区展开试点。原有试点范围也将由此前的浙江、宁夏2省区基础上,新增河北、辽宁、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广东、广西、贵州、云南在内的11个省区,在一定时期内开展试点。
《意见》称,支持村集体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按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鼓励和引导村集体成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入社。
今后建立村集体资产股份化有望成为一种常态,明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还会强调农村集体经济,包括农村土地流转改革等。 多位受访专家对记者表示。如何激活农村沉睡的资产,让农民享有更多财产权利则成为新的难题。 亚太城市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谢逸枫向《华夏时报》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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