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会员及其他市场参与人:
为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根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决定自2014年11月28日起,将在本所市场上市交易或者转让的优先股(包括公开发行优先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纳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以下简称“股票质押回购”)的标的证券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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