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要参与和引领国际经贸规则的重构,调整国内商务法律制度刻不容缓。中国加入WTO后,已经形成了涉及贸易和投资相对完善的法律体系,新的国际经贸规则将引发国内法律制度全面而深刻的调整。
12月8日~9日,第六届全国商务法律工作会议在京举行。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司长李成钢在会上表示,伴随区域经济合作的快速推进,当前国际经贸规则正在进行深刻重构。中国要维护自身发展利益,就应加快调整国内商务法律制度,积极主动参与国际经贸规则重构。
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重构
“当前,国际经贸规则正在经历着深刻的重构,中国应当积极参与其中。”李成钢说。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至今已7年,世界经济正在曲折多变的复苏之路上缓慢前行。同时,在多边贸易机制僵滞之际,全球约300个优惠贸易安排顺势而生,400多个区域性自由贸易协定如火如荼,新国际经贸规则话语权的争夺暗流涌动。
李成钢表示,新一代区域贸易协定和投资协定均着眼于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自由化,特别是在投资、服务等领域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模式,在国有企业、知识产权等方面纳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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